贫困户和低保户都是指生活困难的家庭,但它们在定义、入选条件和享受待遇上有所不同。无法简单地说哪个更为贫穷。具体分析如下:
贫困户与低保户的定义
- 贫困户: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家庭。贫困户的划分标准包括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和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 低保户: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低保户的认定条件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等。
贫困户与低保户的入选条件
- 贫困户:入选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家人患有重大疾病或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
- 低保户:入选条件则是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或者家庭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居民。
贫困户与低保户享受的待遇
- 贫困户:旨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有住房、医疗、教育保障,并通过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有稳定收入,防止返贫。
- 低保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同时享有大病救助、养老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等各项补助。
贫困户和低保户在定义、入选条件和享受待遇上都有所不同,因此无法直接比较哪个更为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