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进度和时间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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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理时间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申请后七日内予以立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案件数量多、执行法官人手不足等原因,存在先收材料排队、延迟正式立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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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被执行人时间 :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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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执行时间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按规定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具体的强制执行行动时间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的工作安排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找等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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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期限 :对于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综合以上信息,申请强制执行的进度和时间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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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七日内 :法院会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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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三日内 :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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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执行案件应当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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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非诉执行案件应当执结。
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尽快安排执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执行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但需要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建议 :申请人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后,应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在必要时申请延长执行期限,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