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再继续执行
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为 二年 。如果超过二年,法院通常会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若不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可能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财产等恶意行为,即使超过二年,法院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恢复执行。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影响法院的执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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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逃避偿还义务 :如果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具备偿付能力却有意逃避偿还义务,或者申请执行的当事人能举证证实被执行人在此期间拥有可供执行的资产,那么法院仍有权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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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隐匿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财产等恶意行为,即使超过二年,法院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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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答应还款或双方达成新的还款计划 :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执行人曾经答应过要还钱、双方又商量好了新的还款计划之类的事情,让时效给中断了,那申请执行的期限就得重新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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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情形消失 :在人民法院已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执行中止的,两年以后造成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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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如果强制执行2年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仍可以继续执行。
综上所述,虽然强制执行2年后法院通常不再按照原执行依据进行执行,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恢复执行。因此,建议申请执行人在超过两年时效后,仍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向法院咨询,了解是否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