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审批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具体如下:
1. 编制主体
监理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编制。这一过程通常在签订监理合同并收到设计文件后启动,旨在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目标、依据及具体措施。
2. 审核主体
监理计划编制完成后,需由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计划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以确保其符合技术规范和项目需求。
3. 审批主体
监理计划经审核通过后,还需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批准。批准后,监理计划需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以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
4. 监理计划的主要内容
监理计划应全面覆盖监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概况;
-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与目标;
- 监理工作的依据;
- 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
-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 合同管理及其他协调工作。
5. 监理计划的实施要求
监理计划的内容需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明确工程控制目标和具体措施,同时具备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确保监理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流程,监理计划能够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