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和审批流程通常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行业惯例,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编制与审批主体
- 编制人:监理工作总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共同编写。
- 审批人:监理工作总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
2. 编制与审批流程
编制流程:
- 在工程竣工移交证书签发后的一周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团队完成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写。
- 编写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 监理工作总结完成后,需形成正式文件,一式两份。
审批流程:
- 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总结文件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
- 审核无误后,将其中一份随监理资料一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另一份则由监理单位存档。
3. 编制与审批依据
- 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和审批需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 根据规范,监理工作总结是归档的重要监理资料之一,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
4. 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规范,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地理位置、性质、等级;
- 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檐高、基础类型及埋深;
- 工程实际总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情况及获奖情况(如市优、鲁班奖等)。
监理组织机构与人员:
- 监理团队组成、岗位职责及分工;
- 投入的监理设施情况。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 监理合同目标值的完成情况;
- 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及处理措施。
监理工作成效:
- 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效果;
- 进度、投资的控制情况;
- 对工程安全的保障措施。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
- 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效果;
- 改进建议。
工程照片(如有必要)。
5. 总结的提交与存档
- 一份监理工作总结需提交给建设单位,作为归档资料;
- 另一份由监理单位存档备查。
6. 法律与规范依据
- 监理工作总结的编制与审批流程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通过以上流程和内容规范,监理工作总结能够全面反映项目的监理情况,为后续工程评估和资料归档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