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核算对象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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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 :核算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领取、创收、使用及执行结果,以及经营资金活动过程及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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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核算各级政府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和执行结果,侧重于政府特定功能经济活动的记录。
- 会计结账基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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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成本核算的单位的预算资金收付采用收付实现制,对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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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但报表内容主要关注政府的财政收支。
- 会计核算内容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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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 :内容较财政会计更广,包括预算收支余超、成本费用、收益等,以考核事业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和经营资金使用效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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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内容主要关注政府的收入、支出、财政情况等,重点在于财政收支。
- 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报表种类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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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 :科目设置根据财务管理要求,既有预算资金收支科目,又有成本费用科目,报表有经营支出明细表、净资产变动情况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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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科目设置必须与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相统一,报表内容主要关注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
- 会计目标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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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目标是通过对财政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实现对公共财政的有效管理,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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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 :目标是通过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核算和管理,帮助事业单位实现财务稳健运营,完成其使命和目标。
- 会计要素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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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 :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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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 :也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五个方面,但事业单位独有支出类的销售税金科目。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会计与政府会计在核算对象、结账基础、会计核算内容、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种类、会计目标以及会计要素等方面均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反映了它们在各自领域的特定需求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