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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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包括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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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方式,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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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文理科分别划定,艺术类和体育类与普通类提前批次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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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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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依次检索,并且只投档一次。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且有计划余额,即向该院校投档。
以上就是江西省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录取规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