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如下:
一、学分总量要求
- 总学分标准
每年需完成不少于 90学分 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 60学分 。
- 学分有效期
学分在 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 ,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学分获取方式
- 课程选择
学员可自主选择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课程,课程学分需在当年完成。课程类型包括面授教育、网络课程等,不同形式学分可累计。
- 学分登记与考核
完成课程学习后,需通过随堂测试。部分年份(如2021年、2024年)无需考试,仅需完成学习及测试即可;部分年份(如2023年)可能要求参加统一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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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查询 :通过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https://hebei.dongao.cn/)完成学习后,系统将自动回传学分信息,无需手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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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若当地财政部门有特殊规定(如分学科设置学分上限),需以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河北省会计继续教育政策,建议学员以当年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