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女性退休年龄的相关规定如下:
- 延迟退休规定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5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4 个月延迟 1 个月,逐步延迟至 58 周岁。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0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2 个月延迟 1 个月,逐步延迟至 55 周岁。
- 弹性退休规定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 50 周岁、55 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
需注意,对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 60 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也可在年满 55 周岁时自愿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