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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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掌握其数量、质量、分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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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归属,解决权属纠纷。
- 资源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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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如出让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通过合理的经济方式配置自然资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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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考核监管,确保自然资源资产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
- 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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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如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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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土地用途转变等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土地利用符合规划要求。
- 生态保护修复 :
- 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如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治等项目。
- 矿产资源管理 :
-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
-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如组织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
- 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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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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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 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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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自然资源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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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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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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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些工作内容涵盖了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