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涵盖人力资源全流程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核心职能:
一、政策规划与制度管理
- 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拟定中长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 完善管理制度
起草人事管理规范文件,建立招聘、考核、薪酬、培训等标准化流程。
二、人员招聘与调配
- 招聘与选拔
执行招聘计划,组织笔试、面试及录用手续,建立人才储备库; - 岗位调配与优化
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调配人员,处理晋升、调岗、解聘等异动事项。
三、薪酬福利与绩效管理
- 薪酬体系设计
制定工资标准、津贴补贴方案及福利政策,保障薪酬发放准确性; - 绩效考核实施
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监督考核过程并提出改进建议,落实奖惩机制。
四、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
- 劳动合同管理
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及解除,处理员工离职手续; - 劳动权益保障
落实社保、公积金缴纳,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及工伤事故善后处理。
五、培训发展与人才建设
- 培训体系搭建
规划员工职业培训方案,组织技能提升与继续教育项目; - 人才梯队建设
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
六、基础事务管理
- 档案与数据管理
维护人事档案,统计人力资源数据,提供分析报告支持决策; - 跨部门协作
协调上下级沟通及部门间协作,确保政策执行与信息互通。
注:以上职责根据组织性质(如政府机关、企业、高校等)存在具体实施差异,但核心框架保持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