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技能证书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涵盖不同技能评价维度:
一、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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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
适用于涉及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的职业,如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电气工程师证等,是从事相关职业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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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
用于评价从业者的专业水平,例如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主要用于企业内部职称评定。
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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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
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涵盖电工、钳工、焊工、会计师等50余种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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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3-6类内的职业及技能类新职业,由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考核颁发。
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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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针对具体专项技能进行客观评价,如中式烹调师、电子商务师、物流服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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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作用
可获省级或市级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部分证书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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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业技能认证证书 :部分国际证书(如国际焊接工程师证)也由人社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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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价值 :三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可享受国家补贴、积分、职级晋升等政策。
以上三类证书共同构成人社技能认证体系,覆盖职业技能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