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与正式参保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区别如下:
一、参保性质与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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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参保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或非正规途径将社保关系挂靠在单位名下,属于违法行为,无法享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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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挂靠单位无真实劳动关系,社保缴纳信息可能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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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查实,可能面临社保金清退、罚款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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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参保
通过正规渠道(如社保局或合法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参保,受《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 享受与用人单位职工同等的社保待遇,权益受法律保障。
二、缴费方式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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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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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挂靠单位代缴社保,个人需支付额外服务费(20-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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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通常为当地社保基数的60%-300%,总费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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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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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直接向社保部门缴纳,无第三方机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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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个人实际工资确定,费率低于挂靠形式(如灵活就业人员仅缴20%养老保险+6.5%-11%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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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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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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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生育津贴、失业金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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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挂靠单位倒闭或跑路,个人将失去所有社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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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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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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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比例高于挂靠形式,且部分地区(如深圳)可享受更高额度保障(如非深户女性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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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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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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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劳动纠纷风险,工伤、医疗等权益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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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挂靠公司资质不全,可能面临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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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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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自行承担社保费用和风险,但可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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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计算与缴费年限、基数一致,遵循“多缴多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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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建议
社保挂靠虽表面“高薪低险”,实则风险重重,且无法享受合法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应选择灵活就业参保,通过正规渠道以个人身份参保,既合法合规又能降低费用。若已陷入挂靠纠纷,建议及时向社保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