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党员可以中途退出党组织,但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一、党员**的基本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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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党员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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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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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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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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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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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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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入党阶段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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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党员
可直接申请**,按上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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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可以放弃入党意向,但需提交《入党积极分子退出申请书》,经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批准后终止培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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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放弃的区别 :
放弃入党意向仅适用于未成为正式党员的阶段,而**是正式党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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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与后果 :
**后一般无法律或纪律处罚,但可能影响个人政治生命,建议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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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密 :
**申请应通过书面形式提交支部,不得公开。
四、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程》第九条规定:“党员有**的自由。党员要求**的,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综上,党员中途退出党组织是允许的,但需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建议根据自身情况与党组织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