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登记地
关于高考报考时户口所在地的填写,需根据户籍状态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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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与出生地、迁出地等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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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以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准,通常为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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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仅用于特定加分政策(如江苏等地),非高考报名必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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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地 :户籍迁出后原户籍地仍可能被用作参考,但非高考报名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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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格式要求
按 省、市、县(区)、乡(镇) 的顺序完整填写,与身份证号码前6位地址结构一致。
二、不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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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未迁出学校
以户口簿原地址为准,无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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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已迁出学校
需在报名时办理迁出手续,填写迁入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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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户籍变更情况
若曾以不同户籍参加高考,以 最后一次参加考试时的学籍所在地 为生源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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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及时更新
若户籍地址发生变更,需在报名前向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或迁入手续,并在报名表中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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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漏填或错误
所有地址信息需与户口簿完全一致,包括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名称,避免因地址不完整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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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咨询确认
若对户籍地有疑问,可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核实。
四、法律依据
填写户籍所在地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确保与身份证、户口簿保持一致。
通过以上原则和注意事项,可确保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