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 2024 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中未提及社保要求。在考后审核中,江苏省住房城乡住建厅负责对全科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一级建造师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工作,会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保保障行政部门、江苏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核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不过,根据往年资格终审的标准,考生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由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且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单位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 2009 年及以后(含 2009 年)毕业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的大专生,须提供 2009 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 2011 年及以后(含 2011 年)毕业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的本科生,须提供 2011 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 2012 年及以后(含 2012 年)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须提供 2012 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 2013 年及以后(含 2013 年)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供 2013 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 2014 年及以后(含 2014 年)获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博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供 2014 年至今的社保缴费记录。
- 若单位所在地不在 “常州市” 范围内,考生需根据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