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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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为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完整材料并承诺真实性,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代理机构协助审核。 -
单位审核与公示
所在单位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真实性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 -
- 评审委员会按学科或专业分组,每组不少于3人,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提出书面意见。
- 高级职称或特殊申报者需参加答辩,答辩形式包括书面或问答,专家根据行业标准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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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表决
评审会议需2/3以上专家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同意票达2/3及以上视为通过。未参会专家不得委托投票。
二、评审标准与要求
- 材料真实性:申报材料需经单位公示,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影响未来申报。
- 专家库管理:专家库动态更新,每年考评不合格或超龄专家将被替换,确保专业性与公正性。
- 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与申报人有利害关系时需回避,确保评审独立性。
三、结果公示与监督
- 评审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 监督部门对投诉举报进行核查,确保评审过程合规。
四、政策动态
近年多地优化评审标准,如淡化论文硬性要求,强化实践成果转化。部分领域试行“直通车”制度,高层次人才可破格申报。
建议申报人提前关注属地最新政策,确保材料符合规范,并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申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