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正式员工是否属于公务员,需根据其具体任职单位性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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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需满足三个条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而国有企业(包括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实行市场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企业编制,不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因此不属于公务员。例如,国企人力资源岗位虽可能涉及公共事务管理,但其人员身份仍为企业职工。 -
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岗位
若人力资源员工任职于行政机关(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参公事业单位,且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则属于公务员。例如,公务员招考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通常属于行政类职位。
总结:
- 国企人力资源正式员工:非公务员,无行政编制。
- 行政机关/参公单位人力资源岗位:属于公务员,需满足编制和财政供养条件。
具体身份需结合任职单位的性质及编制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