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 村卫生室:65%-75%
- 乡镇卫生院:40%-50%
- 县级医院:30%左右
- 大医院:20%左右
- 住院报销
- 乡镇卫生院:70%以上
- 县级医院:55%-65%
- 市级医院:45%-55%
- 省级医院:30%-45%
- 大病报销
- 起付线降低15%,分段补偿比例提高,最高可报70%
- 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扩大30%,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长期用药负担减轻
二、报销范围
- 可报销项目:
- 门诊:药费(辅助检查限额200元)、治疗费(如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
- 住院:药费、手术费(超1000元按1000元报销)、护理费(镇卫生院每天10元)
- 大病:恶性肿瘤化疗、尿毒症血透、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病种
- 不可报销项目:
- 非定点医院门诊费用、自费药品、美容整形、陪客费、工伤等
三、缴费标准
- 个人缴费:400元/人/年
- 财政补助:670元/人/年
- 总筹资额:1070元/人/年
四、注意事项
- 报销时限:医疗费用需在发生后6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无效。
- 转诊要求:跨级就医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 材料准备: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等。
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如需异地就医,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