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厅长确实拥有一定的实权,但实权的范围和大小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应急管理厅在政府结构中的地位以及厅长的个人能力和影响力等。以下是关于应急管理厅厅长实权的相关信息:
应急管理厅厅长的职责和权力
-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 拟订应急管理政策: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
-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
- 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
- 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管理厅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地位
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应急管理厅作为其下属机构,承担着具体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厅厅长在职责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实权,但这些实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