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考报名中奖惩情况的填写,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要求规范操作:
一、填写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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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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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填写校级及以上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如外语、演讲、写作比赛)和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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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纸质证书或官方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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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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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受到的处分(如警告、记过等),需注明处分原因、时间及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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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处分已撤销,需同时注明撤销时间和批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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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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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奖惩记录时直接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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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获得的奖励(如公务员职级、表彰)不属于报名阶段需填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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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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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格式 :按“年.月”格式填写(如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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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完整性 :需与档案材料保持一致,避免虚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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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退伍军人、留学人员可填写相关荣誉证明。
三、填写示例
奖励情况 :2021年10月,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惩罚情况 :2018年3月,因工作失误受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3月撤销)
无奖惩记录 :直接填写“无”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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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前需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或报名系统提示,不同岗位可能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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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奖惩认定有疑问,建议提前与单位人事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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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可能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影响后续环节。
以上内容综合自华图教育、中公教育等官方机构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