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时填写的"奖惩情况"部分 可以包含奖学金 ,但需注意以下要求:
一、可填写的奖学金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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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8000元)、学校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学校盖章的获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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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
参加省级及以上知识技能竞赛(如外语演讲、写作比赛)获得的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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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
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员等,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表彰文件。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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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要求
奖学金需提供纸质证书,且可能需要学校盖章或学生处审核。若无证书,建议放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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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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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部分需注明获奖名称、等级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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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部分需如实填写处分原因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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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岗位差异
考部委岗位建议重点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其他岗位可侧重竞赛获奖和荣誉称号。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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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奖励或惩罚 :直接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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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需额外标注"应届毕业生"身份。
建议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学校的人事部门,确认所需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