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过程中会核查考生的奖惩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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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需提供校级及以上知识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等证明材料。部分岗位可能要求奖励结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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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情况
需提供有备案的处罚记录,如纪律处分决定书等。未备案的惩罚记录将无法通过核查。
二、核查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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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阶段 :部分岗位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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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阶段 :所有考生需上交证明材料,若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
三、违规后果
若在录用或调任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奖惩信息,将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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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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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影响未来公务员录用、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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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个人诚信档案记录。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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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证明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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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需提供赛事官方证书,荣誉称号需提供单位盖章的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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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不齐全,建议提前与招考单位沟通补正材料。
公务员录用对奖惩情况的核查非常严格,考生需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