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物价局并入市监局的改革始于2018年,具体过程如下:
-
省级层面改革
2018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物价局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价格和市场监管职能。
-
地方层面试点
各地自2018年起开展机构改革试点,将原物价局职能划归市场监管部门。例如:
-
山东省 :2018年10月启动省级机构改革,将省级物价局职能全部划入省市场监管总局;
-
深圳市 :作为经济特区,其市场监管部门自2018年起已整合工商、质监、物价等职能。
-
-
机构整合内容
物价局职能主要划归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价格监测、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责,而药品、食品等专业领域仍由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
后续调整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整合了原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职能,强化了食品安全、反垄断等领域的监管能力。
注意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深圳市将物价职能完全划入市场监管部门,而部分省份可能保留原物价局的部分职能。当前(2025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完成此类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