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业取暖费收费标准因地区、供热方式及建筑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按面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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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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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业建筑:29元/平方米/取暖季(石家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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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地区:22元/平方米/取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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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20元/平方米/取暖季(多层建筑扣减10%公摊,高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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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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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2021年7月起执行新标准,价格可能随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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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价格可能参考石家庄标准,具体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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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方式
- 非居民用户:31元/平方米/采暖季
三、燃气锅炉供热方式
- 非居民用户:33.9元/平方米/采暖季
四、其他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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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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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建筑按90%扣减,高层建筑按15%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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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业建筑未明确提及扣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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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房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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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围护结构内按100%计算,围护外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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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层:按各层面积之和计算,共享空间按面积乘以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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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2021年7月石家庄调整非居民用热价格,其他城市可能参考类似政策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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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价格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用户咨询当地供热公司获取最新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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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石家庄)对空置房用户收取20%热损费
如需具体城市或建筑类型的详细收费标准,可提供更精准的查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