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已整合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价格监管、反垄断等职能,实现市场监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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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整合背景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原国家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商务部反垄断局等职能合并,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承担价格监管、反垄断执法等职责。 -
主要职责
- 价格监测与调控:跟踪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波动,必要时采取干预措施。
- 反价格垄断:查处企业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 收费规范管理:监督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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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执行机制
省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内设价格监管处(科),直接处理属地价格投诉与执法,形成“全国一盘棋”监管网络。
提示:遇到价格纠纷,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