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可能面临责任追究
市场监管局怕行政复议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一、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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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会对市场监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若发现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会作出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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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若市场监管局因违法或不当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纠正,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降级等)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二、市场监管局担心的核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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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审查压力
行政复议程序要求市场监管局配合调查,提供证据材料,这可能暴露其执法过程中的漏洞或不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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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舆论影响
被行政复议机关认定违法或不当,可能引发公众对市场监管能力的质疑,导致负面舆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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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消耗与成本
处理行政复议案件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可能影响正常监管工作。
三、其他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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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威受损 :频繁被复议可能削弱市场监管局在行业内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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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风险 :为避免复议风险,市场监管局可能倾向于保守执法,影响政策创新和改革。
市场监管局对行政复议的“恐惧”本质上是对其依法行政责任的自我约束,通过制度设计实现权力监督与行政效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