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签字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签字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未签字的合同在形式上不满足成立要件,通常无效。
二、已履行主要义务的例外情况
若合同签订前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合同成立并生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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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 :卖方未签字但已发货,买方签收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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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 :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商品信息,对方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三、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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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或按指印 :未签字但盖章或按指印的合同可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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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当事人约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需签字的合同,未签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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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或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四、无效合同的情形
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即使签字,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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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是主要形式要件 ,但非唯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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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为可补足形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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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需结合约定判断
建议签订合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确认,以降低法律风险。若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可收集证据主张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