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形可分为主动注销和被动注销两类,具体如下:
一、主动注销情形(需本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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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驾驶人去世后,驾驶证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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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注销申请
驾驶人可主动向车辆管理所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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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未指定监护人
若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未由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则驾驶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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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
包括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长期服用依赖性****未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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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有效期未换证
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未办理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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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超过70周岁且未提交身体证明
70周岁以上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二、被动注销情形(无需申请,系统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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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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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犯罪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或醉酒驾驶营运车未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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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超速犯罪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或驾驶机动车超速、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犯罪且未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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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问题 :三年内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未满3年,或长期服用依赖性****未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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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作弊
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如替考、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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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累计超标
实习期内累计记满12分,或普通驾照连续记分满12分未参加学习或考试。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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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条件证明 :若因第1项、2项或9项被注销,需在30日内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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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 :注销前需处理完交通违法记录,否则可能影响后续证件办理。
以上情形均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执行,具体以当地车管所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