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中国行政级别工资对照表反映了计划经济时代的收入分配体系,核心特点是“级别越高工资越高”,但整体差距较小(如最高级干部月薪约300元,基层工人最低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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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级制度
行政人员采用24级工资制(后调整为3-23级),数字越小级别越高,例如建工局局长月薪169元对应较高行政级别。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农业工人一级32元、八级99元,机务工人最高可达99元。 -
行业差异明显
不同行业工资标准不同:行政干部与工人群体分开计算,且工业技术工种(如机务工人)工资普遍高于农业工种。 -
历史背景与调整
50年代末取消1-2级行政级别,70年代进一步简化至23级,体现当时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导向。
这一工资体系虽已废止,但为研究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