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婚晚育假已取消,现行政策统一执行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不再额外增设地方性晚育奖励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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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背景
2016年国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晚婚晚育概念,各地同步清理配套政策。深圳作为人口流入城市,于2017年跟进取消地方性晚育假。 -
当前假期标准
- 产假:国家法定98天,难产或多胞胎可额外增加;
- 陪产假:男方享受15天,与晚育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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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对比
原政策下,深圳晚育女性可享额外30天奖励假,现仅保留生育津贴等经济补贴,假期天数与全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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