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派遣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逆向派遣本质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违法行为,法院普遍认定其无效,原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劳动关系主体责任。 其核心违法性体现在虚构劳务派遣关系、突破“三性岗位”限制、侵害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权益,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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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逆向派遣的核心逻辑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或指定劳务派遣单位向自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67条),且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第66条)。逆向派遣通过“假派遣真用工”将长期固定岗位伪装成派遣岗位,直接违反上述规定。典型案例显示,劳动者被原单位指定与派遣公司签约后,工作内容、地点、管理关系均未变化,法院会判定劳动关系仍存续于原单位。 -
劳动者权益受损的三大风险点
- 同工不同酬:派遣工薪资常低于正式员工,且福利待遇缺失;
- 社保缴纳漏洞:部分企业借派遣名义逃避足额缴纳社保义务;
- 职业稳定性差:用人单位可借派遣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规避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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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的**关键证据
劳动者需举证与原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管理证明),以及被强制签订派遣合同的非自愿性(如空白合同、单位主导签约过程)。法院通常结合岗位性质(是否属长期主营业务岗)、管理从属性等综合认定。
提示:劳动者遭遇逆向派遣时,应及时保留用工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企业需避免将劳务派遣异化为降低成本的工具,合规用工方能减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