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全文详细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支付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关键亮点和主要内容:
- 1.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足额支付:工资应足额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货币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
- 2.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周期: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在支付周期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支付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并严格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支付台账,记录支付日期、支付对象、支付项目和金额等信息,并至少保存两年。
- 3.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病假工资: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停工停产工资: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停工停产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 4.工资支付的监督与管理劳动监察: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予以配合。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对工资支付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5.其他重要规定工资支付保障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以保障劳动者工资的支付。工资支付公示: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情况定期向劳动者公示,接受劳动者的监督。
总结,《工资支付暂行条例》通过一系列详细的规定,确保了工资支付的及时性、足额性和透明度,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了解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