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第十六条

劳动者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核心内容如下: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需遵守以下限制:

  1.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 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补充说明:

  • 该条款仅适用于因劳动者过错(如违反规章制度、失职等)导致单位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形;

  • 若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赔偿方式,可参照《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处理;

  • 若扣除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本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第十六条》系辅导客考试网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合作方转载必需注明出处:https://www.fudaoke.com/exam/2066059.html

相关推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了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加班费按不同情况分别以小时工资150%、日/小时工资200%或300%计算,且用人单位须依法履行支付义务。​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支付加班费。具体标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小时工资150%的报酬​ ​;​​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需依法清偿 关于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的内容,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搜索结果,具体解析如下: 一、核心规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这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核心条款,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工资拖欠,用人单位均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特殊情形补充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单位招用农民工 若用人单位通过个人、无证单位或未获资质单位招用农民工且拖欠工资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内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标准全额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提供劳动的,按国家规定发放生活费。​ ​ 这一条款的核心在于​​保障劳动者在非主观过错下的基本收入权益​ ​,同时平衡企业经营困难时的合法调整空间。 ​​适用范围与条件​ ​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规,其核心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 二、工资定义与支付形式 工资范围 包括货币形式(如现金、银行转账)及实物、有价证券等可替代货币的合法形式。 支付形式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的部门规章,由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6日制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条例暂行规定

​​劳动节、端午节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到最近工作日发放,加班费按法定标准计算,这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关键亮点。​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应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发放,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例如,劳动节放假5月1日至5月5日,若单位工资支付日在5月1日至5月5日之间,则应于4月底前发放;端午节若支付日在6月1日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被废止了吗

截至2025年4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尚未被废止,仍为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提供法律依据。以下是相关说明: 现行有效性 该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仍适用。其内容涵盖工资支付形式、周期、扣除项目等核心要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明确法律保障。 废止传闻与实际情况 尽管有专家预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可能被《工资支付条例》替代,但截至2025年4月,该条例尚未正式废止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形式、周期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该条款主要强调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且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支付。针对特殊情况如停产、停工等,条例也给出了相应的工资支付指导原则。以下将详细解读该条款的核心内容。 1. 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工资支付条例全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与劳动者的权利保障,核心要点包括: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加班工资需按150%-300%标准发放,且严禁克扣或拖欠工资。​ ​ ​​适用范围与定义​ ​ 条例适用于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参照执行。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以货币形式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工资支付有以下要求: 支付方式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代领规定 若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支付记录 用人单位需书面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支付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工资清单 支付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工资支付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针对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该条款要求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二百、三百的加班工资。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付出额外劳动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1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条例12条解读

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解读,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工资支付周期的界定 一般情况 以自然月为工资支付周期,即从当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若期间发生停工,自停工之日起至月底结清工资。 特殊情况 若停工超过一个月,需区分: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二、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货币支付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关于《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核心内容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方式包括: 工资扣除 :可从劳动者当月工资中扣除赔偿金,但需遵守以下限制: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其他相关条款补充 工资支付基本要求 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条例第9条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主要出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其中,第9条的核心内容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补充说明: 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是小时、日、周、月等,但需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完成任务的工资应在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且用人单位需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员工向公司工资支付暂行条例2025规定

​​2025年《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提供包含13项明细的工资条,否则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 ​新规强化了劳动者知情权,要求工资支付透明化,尤其对加班费、社保扣除等关键项需单独列示,同时细化年假补偿、调薪程序等实操条款,为劳资双方提供法律保障。 ​​工资条必备13项内容​ ​ 从姓名、工号到实发工资总额,每项均需清晰标注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单位停工停产时,工资支付有明确标准:停工一个月内按劳动合同规定全额支付工资;超一个月后若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未提供正常劳动则发放生活费(各地比例不同)。​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在停工的第一个月内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安徽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3,688元,比上年增加5,039元,名义增长5.1%。其中,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6,769元,名义增长4.7%。 说明: 数据口径:统计范围覆盖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计算公式为年平均工资=职工年平均工资/就业人数; 与退休金计算关联: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安徽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全省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如下: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3年数据 :103,688元,同比名义增长5.1% 2022年数据 :103,688元(与2023年持平) 分项数据 :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6,769元,名义增长4.7% 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8.9%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23年数据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安徽省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6月,安徽省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如下: 一、整体情况 城镇非私营单位 2023年平均工资为 103,688元 ,较上年增加5,039元,名义增长5.1%,增速与2022年持平。 城镇私营单位 2023年平均工资为 59,498元 ,较上年增加2,403元,名义增长4.2%,增速较2022年加快2.5个百分点。 二、分地区情况(2022年数据)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全文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全文详细规定了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支付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关键亮点和主要内容: 1.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及时支付: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足额支付:工资应足额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货币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2025-04-28 建筑工程考试
查看更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