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确保流程合规并保障权益:
一、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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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无逾期记录,征信系统无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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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原商贷需为“个人住房**”,且**期间还款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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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要求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部分城市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
二、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原商贷合同、房产证等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额度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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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限制
不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或房屋评估价值的60%,差额需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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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最长不超过20年,且年龄+**期限≤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四、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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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顺序
需先结清原商贷(可通过公积金提取或自有资金),并取得银行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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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银行选择
原商贷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需一致,建议就近选择。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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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情形
住房套数超标(如已有两套以上)、非家庭联名购房、商业**期间变更借款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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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限制
公积金仅用于偿还公积金**,不可提取或挪作他用。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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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间不得变更借款人或提前偿还原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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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利率变化,评估是否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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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核实房屋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