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起止日期的正确格式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核心要点包括:用阿拉伯数字完整标注年月日(如2025年4月30日)、单一机关行文右空4字、联合行文需调整印章与日期间距,且不得使用汉字或简写形式。
-
阿拉伯数字全称标注
成文日期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不可省略(如2025),月、日不编虚位(如“4月”而非“04月”)。汉字或简写(如“二〇二五年”或“2025.4.30”)均不符合规范。 -
单一机关行文格式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成文日期右空4字编排,加盖印章需上距正文1行内,印章下弧压日期。若印章下弧无文字,采用“下套”方式;有文字则用“中套”方式,确保印章中心线压日期。 -
联合行文特殊处理
两个机关联合行文时,成文日期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印章间距不超过3mm且互不相交。三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需按顺序署名并加盖印章,每排最多3个,最后一排印章下右空2字标日期。 -
特殊情况调整
若排版后空白不足,需调整行距或字距使印章与正文同页,禁止使用“此页无正文”标识。附件与正文分装时,需在附件首页标注发文字号及附件序号。
总结:公文日期格式的严谨性直接体现行政规范性,务必核对数字书写、对齐方式及印章位置,避免因细节疏漏影响公文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