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政策,副市长是否必须在60岁退休需结合具体身份和岗位条件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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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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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可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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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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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鉴定确认的,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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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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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副部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 65周岁 ,但实际退休年龄可能因工作需要延长至 68周岁 (即65+3年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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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副省长在60-65岁之间退休,通常需安排到人大、政协等“二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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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市长退休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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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条件
若副市长年龄未达到65周岁,但满足连续工龄满10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需正常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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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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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并经过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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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关于特殊工种或特殊贡献者的提前退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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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可能性
- 若副市长接近65岁,可能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但需符合干部任期的相关规定。
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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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退休的关联性 :普通公务员女性需年满55岁,男性需年满60岁;党政领导干部(如副市长)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但实际可能因岗位需求延长至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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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退休决策 :需结合年龄、工龄、健康状况及组织安排综合判断,不存在“必须60岁退休”的绝对规定。
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