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五种类型。这些处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旨在对违法公职人员实施惩戒,同时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
1. 警告
警告是最轻的处分形式,适用于轻微违法行为的公务员。处分期为六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薪酬待遇。
2. 记过
记过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处分期为十二个月,受处分者在此期间同样受到晋升限制。
3. 记大过
记大过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处分期为十八个月,对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和薪酬待遇影响较大。
4. 降级
降级处分适用于情节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将直接影响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处分期为二十四个月,期满后可根据悔改表现恢复原级别。
5. 撤职
撤职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直接取消公务员现任职务。处分期为二十四个月,期满后不得恢复原职务。
处分期满后,若公务员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且未再发生违法行为,处分将自动解除。解除后,公务员可以重新参与职务晋升、薪酬调整等。
总结
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种类明确,处分期间从六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根据处分轻重依次递增。这些规定既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也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助于维护公务员队伍的纪律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