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立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关键在于其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遗嘱是个人对财产和事务的最终处置意愿的表达,为确保其合法有效,需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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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必须是成年人且精神状况良好,能够理解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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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内容明确具体:遗嘱应明确指出财产的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和具体数额,避免产生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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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由他人代为书写,遗嘱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同时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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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资格: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与遗嘱人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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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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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遗嘱人应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遗嘱,以确保其真实意愿的表达。
总结:生前立遗嘱是对自己财产和事务的负责任安排,为确保其合法有效,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