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村里拒绝办理低保且您符合条件,可通过以下部门投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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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首先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诉,要求其调查核实并作出初审决定。这是最直接的投诉渠道,需提供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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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
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处理不力,可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诉,由其进行最终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低保审批的终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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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拨打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问题并请求协调处理。该平台可跨部门转办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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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部门
若涉及村委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违规操作,可向当地纪委、监察局举报,提供详细证据以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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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上述途径无效,可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先收集充分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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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需按层级逐级进行,不可越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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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时确保真实有效,包括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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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资金问题,可拨打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需提供具体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