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位名称的填写需结合所在科室及具体职务进行规范表述,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格式与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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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半部分 :填写所在科室名称(如内科、外科、儿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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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部分 :填写具体职务(如病区主管护师、手术室护士、门诊护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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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示例 :呼吸内科病区主管护师、普外科副主任护师、重症医学科护士等。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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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若担任行政岗位(如护理部干事、护士长),需在职务栏单独标注(如护理部干事、护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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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评定职称 :新入职护士可填写“护士”,待职称晋升后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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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科室岗位 :若因工作需要临时调配至其他科室(如从内科调至外科),需在岗位名称中注明原科室及现科室(如内科护士→外科护士)。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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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 :确保科室名称与医疗机构备案一致,职务描述需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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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 :使用全称(如“呼吸内科病区主管护师”)而非简称(如“内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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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 :同一人不同岗位需分别填报,避免混淆。
四、示例参考
科室 | 职务 | 完整岗位名称 |
---|---|---|
呼吸内科 | 病区主管护师 | 呼吸内科病区主管护师 |
外科 | 手术室护士 | 外科手术室护士 |
重症医学科 | 主任护师 | 重症医学科主任护师 |
护理部 | 护理部干事 | 护理部干事 |
通过规范填写,可有效提升招聘方对求职者专业背景和岗位匹配度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