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党员补贴主要由各地党组织部门(如组织部、老干部局)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发放,具体执行标准依据当地政策文件,通常涉及民政、社保等多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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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
- 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党委)负责申报审核,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老干部局核定资格;
- 财政部门统筹资金拨付,部分补贴通过社保系统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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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省级党委制定细则,如经济困难党员补助、党龄满50年荣誉津贴等;
- 民政部门可能参与低保重合对象的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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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 党员向所在支部提交材料(身份证、党龄证明等);
- 街道/乡镇党委初审,县级部门终审后公示。
提示: 具体补贴类型及金额需咨询当地组织部或12371党员服务热线,避免跨区域政策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