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工资主要由乡镇政府统筹发放,具体执行部门为乡镇财政所,通过银行代发至个人账户。资金来源包括村级运转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及集体经济收益,发放标准通常由县级组织部门和财政局联合核定,绩效部分需经考核后发放。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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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与流程
乡镇政府是责任主体,财政所负责具体操作。基本工资按月打卡发放,绩效工资需经乡镇党委考核后按年或半年发放。例如岳阳县政府明确要求乡镇财政所每月20日前报送发放表至县财政局备案,确保流程透明。 -
资金来源构成
工资从村级运转经费列支,不足部分由县乡财政补足。烟台市规定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20%专项用于村干部补贴,困难地区由市级财政倾斜支持。部分经济强村可通过村民会议决议,从集体收益中提高报酬标准。 -
分级分类管理
报酬通常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上海青浦区要求村书记年薪不超过5万元,其他干部按比例递减;绩效奖励需经街镇考核后发放,严禁从集体经济组织重复领取。甘肃庄浪县对“一肩挑”干部按年4.5万元标准发放,其他干部3万元。 -
监督与公开机制
工资发放需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永春县通过跨部门检查组核查账目,并将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湖北赤壁市对违规发放行为追回资金并问责责任人。 -
特殊情形处理
离任或违纪干部立即停发工资,新任干部次月起薪。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职务的村干部,报酬需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且不得重复领取。
确保村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需强化县乡协同、动态审核与资金保障。村民可通过公示渠道参与监督,维护基层治理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