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工资的发放主体及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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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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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主导 :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由乡镇组织部门核定标准后发放,县财政局负责最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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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保障 :部分省市(如海南)将村两委薪酬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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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依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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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程序 :实行“四级联审”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上报→乡镇核实→县委复审→县财政发放),确保工资发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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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标准 :海南省人大代表建议参照乡镇公务人员工资标准发放,但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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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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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费为主 :工资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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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转移支付 :偏远地区或经济困难村可能获得地方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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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干部工资由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从村级经费中列支。
总结 :村两委工资主要由乡镇政府及县级财政发放,具体标准因地区经济条件而异,需结合法定程序和财政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