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党员不能担任村支部书记。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基层组织选举规定,村党支部书记必须由本村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这是党组织在农村基层领导核心地位的刚性要求。但特殊情况下,非党员可临时代理职务(需上级党组织批准),代理期间不得行使党内决策权,且需明确代理期限。
- 法定资格限制: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其书记必须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正式党员担任。非党员既无参选资格,也无法被任命为书记。
- 代理职务的特殊性:若村支书空缺且无合适党员接任,上级党组织可指定非党员(如村委会主任)临时代理部分行政职责,但代理范围仅限于村务管理,不涉及党内事务。
- 跨村任职的例外:极少数情况下,上级可能下派非本村户籍的党员任支书(需转移党组织关系),但非党员即使户籍在村也无资格。
村支书职务与党员身份绑定,非党员需通过入党程序获得资格。若遇代理情况,应严格遵循程序并明确权限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