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或直系亲属
公务员去世后丧葬费的领取主体及流程如下:
一、领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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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配偶是首要领取人,若配偶健在且符合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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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 :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需满足“依靠死者生前扶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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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在无直系亲属情况下,可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
二、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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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逝者的 直系亲属 (如配偶、子女、父母)或 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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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三、丧葬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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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通常为 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部分地区可能按4倍或2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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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若某地平均工资为8000元,则丧葬费为8000×6=4.8万元。
四、抚恤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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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加上逝者生前40个月的基本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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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若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000元,退休金为5000元/月,则抚恤金为48000×2+5000×40=4.8万元+2万元=6.8万元。
五、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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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通知 :离退休人员由单位通知人事处,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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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需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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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发放 :丧葬费由民政部门或单位直接发放,抚恤金可能通过银行转账或社保卡发放。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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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再婚且档案中无记载,需提供结婚证或民政部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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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标准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公务员死亡抚恤金的全国性规定及部分地区实际操作流程,实际发放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