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去世后家属每月可领取的待遇因死亡原因和亲属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因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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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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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每月40%(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万元,则每月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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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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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孤儿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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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和限制 :各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死者生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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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标准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病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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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 按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如6000元/月,则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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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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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20个月死者生前退休费(如8000元/月,则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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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补助 :可领取死者生前退休金的20%-40%(如30%),直至享受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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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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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遗属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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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军人遗属 :若死者为革命军人,遗属每月补助可提高20%
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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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余额 :可部分或全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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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保留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可按比例发放
注 :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政策及死者生前收入计算,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