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的“十必须十不准”,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信息整理如下:
一、安全生产“十必须”
-
厂房消防审验合格 :确保建筑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
出租方资质审核 :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
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明确安全责任与措施。
-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保障日常安全监管。
-
每日安全巡查 :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
消防设施维护 :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
安装联动逃生警铃 :提升紧急疏散能力。
-
电气焊作业规范 :落实审批、清理、监护等五到位措施。
-
定期应急演练 :提高全员应急响应能力。
-
隐患整改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或清退企业。
二、安全生产“十不准”
-
禁止擅自改变厂房用途 :如设置宿舍、仓库等违规用途。
-
禁止使用易燃材料 :隔断、装修需符合防火要求。
-
禁止占用疏散通道 :确保紧急出口畅通无阻。
-
禁止违规分租厂房 :防止管理混乱。
-
禁止违章搭建 :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安全通道。
-
禁止乱堆乱放化学品 :防止泄漏或火灾风险。
-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规范电气线路布局。
-
禁止违规充电电动车 :避免引发火灾。
-
禁止不戴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
禁止隐瞒事故隐患 :发现隐患需立即报告并整改。
三、补充说明
-
特殊场景补充 :如起重作业需遵守“十不吊”(超负荷、信号不明等),高处作业需符合“十不准”(疾病、无监护等)。
-
实施建议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将“十必须十不准”纳入考核体系,确保全员知晓并执行。
以上内容综合了建筑、化工、机械等多领域安全生产要求,建议根据具体行业规范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