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事业单位在职因病死亡待遇标准如下,具体分为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三部分:
一、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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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4000元
以安徽省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统一标准为4000元。
二、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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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20个月基本工资
以死亡当月工资为基数,按20个月发放。若涉及退休人员,则按退休费基数计算。
三、遗属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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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非农业户口每月170元,农业户口每月150元
全年发放,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或养老金。孤寡老人或孤儿可额外增加10%。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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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参照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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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需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由社保机构审核发放。
以上标准综合了安徽省现行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