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分类1-9类主要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和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第1类: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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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压力急剧上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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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物品 :炸药(如TNT)、雷管、烟花爆竹、烟火物品等。
二、第2类: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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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气体 :如乙炔、氢气、丁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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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易燃无毒气体 :如压缩空气、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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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气体 :如氨气、氯气。
三、第3类:易燃液体
- 定义 :闭杯闪点≤60°C或开杯闪点≤65°C的液体,如汽油、柴油、酒精、甲醛溶液等。
四、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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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固体 :常温下易燃烧的固体,如硫磺、火柴、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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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物品 :如椰肉干、湿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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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湿易燃物品 :如镁粉、磷化氢。
五、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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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剂 :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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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过氧化物 :如双氧水、硝酸盐。
六、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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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害品 :如氯化汞、氰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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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物品 :如医疗废弃物、生物制品。
七、第7类:放射性物品
- 定义 :能发射射线的物质,如铀、镭。
八、第8类:腐蚀品
- 定义 :能腐蚀金属、皮肤或环境的物质,如氢氧化钠、硫酸。
九、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 定义 :不属于前8类的危险品,如锂电池、农药、救生设备(含氧气瓶)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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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不同规范(如联合国TDG、我国条例)对部分类别的划分存在差异,例如我国将“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单独列为第5类,而联合国将其合并为第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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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要求 :各类危险品需根据其性质选择专用包装,并标注危险性标签。
以上分类体系确保了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